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金锋、李金河、王伟峰
十一、其他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亚坤
联系电话:0578-6818395
传真:0578-6818900
地址: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三楼
2、采购人名称:青田县财政局
联系人:金锋
联系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