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三方面提升自查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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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时间:
  2014-06-30 00:00:00
发布机构:
  财税局

一是查前自学。对我省新修订颁布的《税务稽查责成自查办法》和《税务稽查责成自查操作规程》深入学习。通过新老办法、规程的条款对比,对相关程序和要求、自查对象权利义务等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找出操作流程的具体差异,特别是新规程出现了许多与以往操作差别较大的内容,如自查报告的录入、缴款提示书的发放流程等。为更好地开展责成自查工作打下基础。

二是查前辅导。召集自查单位相关领导和财会人员部署开展税务稽查责成自查工作辅导会。要求纳税人高度重视,珍惜自查自纠机会,积极对照检查要求开展自查,正视企业本身存在的涉税问题,对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并做好自查税款的补缴入库工作。

三是查后分析根据纳税人上报的责成自查材料和表格,依靠《龙版》信息比对,分析纳税人自查提交的相关材料,查找疑点、问题点、突破点,做足查后分析总结,提升自查工作质效,为责成自查转重点检查工作打好基础,切实提高稽查案件的选案准确率。

                                                            (王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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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人: 责任编辑:财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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