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度)(浙财预〔2015〕36号)精神,青田县体育局决定将2017年浙江省风筝精英赛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的赛事项目:
序号 |
赛事名称 |
举办
时间 |
举办地点 |
承办赛事相关标准要求 |
采购预算
(万元) |
1 |
2017年浙江省风筝精英赛 |
9月27-30日 |
青田瓯南街道人民医院外防洪堤上 |
一、项目设计:
(一)龙串类:(中型及以上)
(二)硬板类:(中型及以上)
(三)软板类:(中型上)
(七)软板串类:(中型及以及以上)
(四)硬翅类:(中型及以上)
(五)软翅类:(中型及以上)
(六)硬板串类:(中型及以上)
(八)硬翅串类:(中型及以上)
(九)软翅串类:(中型及以上)
(十)立体类:(中型及以上)
(十一)最佳空中效果表演(挂件、软体、最大类)
(十二)串类最长类
(十三)盘旋类(盘鹰)
(十四)夜光风筝
(十五)运动风筝双线个人芭蕾赛
(十六)运动风筝双线双人芭蕾赛
(十七)运动风筝双线团体芭蕾赛
二、规模及费用:1、参加人员规模180人(其中工作人员约30人、运动员120人、裁判员30人);2、运动员、工作人员(含裁判员)的接送费用(统一大巴);3、伙食费(餐费标准60元/人);4、住宿宾馆准三星以上(代表队每人每天自交食宿费120);5、开幕式费用(主背景4×12米、横幅4条以上、音箱);6、大会秩序册、成绩册、奖牌,7、裁判员服装、太阳镜、太阳帽;8、裁判员裁判费(裁判长每人每天300,裁判员每人每天200、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0);9、裁判员来返差旅费;10、保安费用等其它费用。
三、承接赛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1)裁判员30名以上,其中国家级裁判1名,一级裁判15人,裁判资格经体育部门核准;四、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五、比赛组织接受县体育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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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接主体需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机构。
2、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承办经验;
3、能够承担事项所需劳务费、场地布置费、设施器材费等全部经费。县体育局将根据预算和购买服务合同支付经费,不足部分须由承接单位全部承担。
三、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申报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拟承办赛事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预算方案及资金保障情况说明;
3、工作业绩及以往相关经验;
4、购买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下午17时止。
地点:青田县体育中心体育科(青田县体育馆路夏康体育馆一楼)
五、联系咨询电话:6501896 联系人:朱建贵 电子邮箱:85737822@QQ.COM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青田县体育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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