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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植物出售、收购许可
来源: 时间: 2017年12月21日
一、申请材料目录

1.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申请表。一式二份。

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复印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3.证明其所出售、收购植物的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二、办结时限

16个工作日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五、咨询途径

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 审批中心二楼林业窗口

联系电话:0578-6095160

投诉监督咨询电话:12345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 审批中心二楼林业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政府公告,暂不执行午间值班、双休日预约办理。)    

完整版办事指南查询:http://lisqt.zjzwfw.gov.cn/art/2015/2/8/art_49654_41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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