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目录
1、森林经营单位法人证明。森林经营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要有变更证明(纸质复印件一式三份,森林经营单位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印章;或上传电子证件一份
2、使用林地申请表(上传电子扫描件一份,其中封面的单位名称处应盖有用地单位印章;或上传电子证件一份)
3、项目批准文件(上传电子批文或电子扫描件一份;纸质原件一式三份)
4、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纸质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如为复印件,森林经营单位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印章;或上传电子扫描件一份)
5、《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纸质原件一式三份;或上传电子扫描件一份)
6、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的,提交相应的规划或符合相应规划的证明材料(纸质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如为复印件,森林经营单位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印章;或上传电子扫描件一份)
7、《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纸质原件一式三份;或上传电子扫描件一份)
8、涉及下级转报上级林业部门的,提供林业部门审查意见(纸质原件一式三份;上传电子扫描件一份)
9、涉及违法占用林地的,提供查处材料(纸质原件一式三份;或上传电子扫描件一份)
二、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五、咨询途径
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 审批中心二楼林业窗口
联系电话:0578-6095096
投诉监督咨询电话:12345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 审批中心二楼林业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政府公告,暂不执行午间值班、双休日预约办理。)
完整版办事指南查询: http://lisqt.zjzwfw.gov.cn/art/2014/6/10/art_48718_29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