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目录
1、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表(采伐林木蓄积在10立方米以上的,含10立方米,应开展林木采伐公示,经2名证明人签字后,由公示责任单位在申请表公示栏盖章);
2、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林木所有权属村集体且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由该村村委会出具委托办理凭证并加盖公章,附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一式1份,复印件;委托办理为原件。
3、林木权属证明材料(林权证。无林权证情况下,个人所有的,由林木所在地村委会出具权属证明;集体所有的,由林木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权属证明;国有单位或非林业系统所有的,由林木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权属证明)。一式1份,复印件。
4、采伐国有林、公益林、天然阔叶林,以及采伐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应当提交相应的采伐作业设计文件;采伐集体林或个人所有的林木的,应当提交采伐目的、地点、树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林资发〔2014〕61号,提倡进行简易作业设计)。一式1份,原件。
5、其他申请材料包括: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提交上年度采伐迹地更新验收证明;涉及征占用林地采伐的,应提交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其中涉及企业投资项目的,还需提供林木权属人同意意见;涉及申请执行松材线虫病除治采伐管理政策的,应提交县级除治方案文件;涉及申请使用省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相关采伐管理政策的,应提交纳入省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立项文件;涉及申请执行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政策的,应提交符合改革试点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二、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五、咨询途径
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 审批中心二楼林业窗口 联系电话:0578-6095096
投诉监督咨询电话:12345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 审批中心二楼林业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政府公告,暂不执行午间值班、双休日预约办理。)
完整版办事指南查询:http://lisqt.zjzwfw.gov.cn/art/2014/6/10/art_48718_2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