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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移民朋友的交通安全提示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2年09月10日

致移民朋友的交通安全提示

移民朋友们:

为了侨乡青田的建设,你们舍小家顾大家,到一个新的地方谋求发展,由于区位的变化,先前的交通模式发生了变化,对交通环境的不适应,交通安全意识的相对薄弱,导致在近些年交通伤亡事故频发。为尊重不能重来的生命,为家庭幸福,为美好的未来,请你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警指挥,自觉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公民。

二、爱护公路设施,居住在公路沿线的村民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不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物作业。

三、走路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在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并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要注意观察,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以免造成意外伤害事故。横过马路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过。

四、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路,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或在公路靠右行驶;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不得扶车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行驶;应该尽量避免夜间骑自行车上公路。

五、驾驶机动车要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据统计有关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案例,乘骑者大多是因头部受伤而丧命的,这与没戴安全头盔有直接的关系,戴上头盔,就等于珍惜生命。

六、外出旅游或探亲访友,不坐超员车,不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农用车、不乘坐三轮摩托车及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乘车时,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更不能跳车。

七、驾驶机动车时决不能酒后驾驶,不能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和拼装、组装车、报废车,更不能超速、超员、超载行驶。驾驶员遇行人横过马路时,应减速避让。

八、请您提醒自己的家人和周围的亲戚、朋友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家长应对儿童加强监护和教育,从小培养交通安全意识。

移民朋友们,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须记,遵章才能安全,平安才是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文明素质,共创美好未来。

青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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