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图片新闻|工作动态|交通标志|交通宣传|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交通违法查询|曝光栏目|告知服务|交通事故信息|公告栏|交警风采
 
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2年09月09日

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目前你们正处在学习、身体的成长时期,由于自控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相对缺乏,因此同学们在参与交通活动过程中容易受到伤害。我县近几年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也不少,这些事故的发生给本人及家庭带来的伤害非常大。诚然,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还是由于一些同学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而导致的。因此,为了全面提高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促使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确保同学们安全出行,青田交警大队的叔叔阿姨们专门结合同学们日常参与交通活动的特点,制作了《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送给大家,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并坚决做到:

一、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接受学校、交警等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二、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边道路两侧行走;不要在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斑马线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斑马线的还要记住,先左看,再右看,再左看,确保没有来车后,快速直线通过。

三、乘坐公共汽车或者校车时,要等车辆停稳了才上车或下车;坐在车内不能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乘坐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乘坐汽车要系安全带。

四、在上学、放学途中要乘坐符合规定的客运车辆,不坐超员车,不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农用车、不乘坐三轮摩托车及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五、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学骑或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在道路上驾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道等非机动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相互追逐、扶身并行、曲折竞驶或脱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内骑车。骑自行车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

六、发生或遇到交通事故,应该要沉着冷静,首先要记住事故车辆的牌照号,并立即拨打110122报警。有人员伤亡时还要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者。

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一个完整的家庭对家长、对孩子都十分重要。无论每时每刻,我们都要将交通安全记在心中,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害,才会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人生!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努力营造“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安全,车让车让出一分秩序”的文明交通风尚,为建设侨乡青田和谐交通作出积极的贡献。

青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宣)

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 :青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电话:0578-6806666 地址:青田县鹤城镇
备案序号: 浙ICP备09072359号 电子邮件:qtxc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