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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民政局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5    文章来源:青田县民政局     文字大小:【】【】【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青田县民政局下属单位社会福利院、第一敬老院编外工作人员5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社会福利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人、县第一敬老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3人,主要承担办公室文秘、行政审批及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民政工作;

(二)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1120日以后出生);

      (四)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生源(2017831日前毕业)社会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1120--11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青田县民政局办公室(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人防大楼1608室),咨询电话:0578-6824945

      3、报名时需携带:(1)报名表一份;(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2寸近期个人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1、笔试:报考人数超过15的,先进行笔试。报考人数未超过15的,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按笔试卷面总分、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考前;若不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经考察,择优录取。若考察对象均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将不予录取,将从总成绩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讨论决定与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四、其它

按照《青田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提供待遇,聘用后如发现隐瞒其本人真实情况或有不符招聘条件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解聘。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青田县民政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青田县民政局

                                              20171114

(供稿人: 责任编辑:吴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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