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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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四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务、文秘、信访、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新闻宣传、综合治理、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人事、财务、后勤、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精神文明等年度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生产伤亡事故统计;负责县安全生产专家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科。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娱乐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指导、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建筑、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并负责协助相关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相关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负责对安全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牌子)。负责本局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资质审查、现场勘查、检验检测、评估论证、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的拟订和实施;承办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三同时”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等情况;组织相关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相关重大危险源监管;负责相关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督查工作;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审查备案;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四)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下同)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三同时”建设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协助组织和申报矿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协助组织矿山行业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矿山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登记备案工作,指导矿山企业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备案,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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