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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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18年01月16日

   

青安委办〔2018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专业安委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判定标准》细分明确了工贸领域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作业场所、工艺设备、操作流程等环节的重大事故隐患,对于推动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积极的指导意义。各乡镇(街道)及时将《判定标准》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督促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落实责任,推进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判定标准》认真组织开展重大隐患的排查工作。

 

 

 

 《工贸行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pdf

 

 

 

 

 

 

青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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