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地理位置 | 关于本站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职能介绍 内设机构 领导之窗 下属单位              
  通知公告 图片新闻 乡镇民政 民政视频              
      民政文件 计划规划              
  优待抚恤 区划地名 基层政权 社会救助 民间组织 婚姻收养 殡葬管理 社会福利 退伍安置 综合信息    
                       
                   
                   
                       

丽水市青田县民政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7-09-30     文章来源: 陈媚    责任编辑: 民政局)

 一、丽水市青田县民政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制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2.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4.主管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评定伤残等级,承办烈士称号的报批工作;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军供站的工作。

6.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调查核实上报灾情,核定灾害等级;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灾区进行灾民生活救济和开展生产自救。

7.管理全县社会救济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农村“五保”工作。

8.组织管理和指导扶贫济困、社会捐赠等社会互助活动及对口帮扶工作。

9.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进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

10.主管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调查和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11.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12.牵头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13.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14.负责遗弃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5.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16.负责全县各类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

17.负责本县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青田县民政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包括局本级决算及局属事业单位决算,具体单位包括县民政局(含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社会福利院、县殡葬管理所、县第一敬老院等单位)、县殡仪馆。

二、丽水市青田县民政局(汇总)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青田县民政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丽水市青田县民政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25,947.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71.93万元,占总收入87.37%,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72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25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466万元),占总收入79.87%;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1,937.59万元,占总收入 7.47%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 0.0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3,275.98万元,占总收入12.63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水市青田县民政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20,767.0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21.1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1.82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7.96 万元、农林水支出638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33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975.81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07.63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82.24 万元,项目支出18,877.15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9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0.75万元,其他各类支出3,015.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丽水市青田县民政局(汇总)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15,956.64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25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9 %。,主要是因为省级补助的临时救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95.04万元,占81.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56.04万元, 占12.75%;城乡社区(类)支出324.50万元, 占1.68%;农林水(类)支出638.00万元,占3.32%;住房保障(类)支出44.75万元,占0.23%; 其他(类)支出100万元,占0.5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48.40万元,2016年决算为31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公用经费及临时人员劳务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85万元,2016年决算为5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双拥业务经费跨年度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18.5万元,2016年决算为9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从历年结余资金中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72万元,2016年决算为4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未开展减少了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77.4万元,2016年决算为1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从历年结余资金中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19万元,2016年决算为4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从历年结余资金中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711.48万元,2016年决算为52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跨年度结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31.06万元,2016年决算为13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88.52万元,2016年决算为8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16.16万元,2016年决算为31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07.60万元,2016年决算为20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733.31万元,2016年决算为73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05.93万元,2016年决算为60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07万元,2016年决算为33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退役士兵人数比实际退役士兵人数少,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9.01万元,2016年决算为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资金从历年结余资金中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3.61万元,2016年决算为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资金从历年结余资金中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98.54万元,2016年决算为29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66万元,2016年决算为39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跨年度结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370.29万元,2016年决算为74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跨年度结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35.07万元,2016年决算为43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73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82.06万元,2016年决算为18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5.77万元,2016年决算为1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6年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994万元,2016年决算为4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39.31万元,2016年决算为63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90.75万元,2016年决算为9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36.28万元,2016年决算为23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30.97万元,2016年决算为43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09.39万元,2016年决算为60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3.75万元,2016年决算为4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8.46万元,2016年决算为1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65.11万元,2016年决算为16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086.60万元,2016年决算为211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资金支出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30万元,2016年决算为43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支出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38万元,2016年决算为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2.75万元,2016年决算为4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减少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青田县民政局(汇总)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20万元,2016年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932万元,2016年决算为74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跨年度结算。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相同。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6.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8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来青进行重大调研、县委、县政府和民政系统来局公务活动等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招待开支。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2,046人次,共 16.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7.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6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等所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实行了车改制度。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青田县民政局本级、所属青田县殡葬管理所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3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2.05万元,增长40.2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运行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青田县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2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青田县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青田县民政局义务兵优待金、退伍士兵安置补助、临时救助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等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8960.22万元,实际支出8918.64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优秀。

其中,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义务兵优待金项目预算安排733.31万元,实际支出  733.31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完成绩效情况优秀。

2.退伍士兵安置补助项目预算安排407万元,实际支出  338.52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完成绩效情况优秀。

3.“临时救助资金”项目预算安排639.31万元,实际支出  639.31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是青田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青政发201171号,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是社会救助制度,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困难人员的临时救助支出,完成绩效情况优秀。

4.“最低生活保障”项目预算安排5094万元,实际支出  5094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是《青田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是低保制度,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低保人员的低保金支出和慰问支出,完成绩效情况优秀。

5.“城乡医疗救助”项目预算安排2086.60万元,实际支出2113.5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是《青田县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试行办法》,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是医疗救助制度,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支出,完成绩效情况优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本级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开展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指开展民间组织管理及慈善工作经费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开展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包括地名普查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含“96345”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 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政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包括下属单位婚姻登记处的经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指局机关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在乡和在职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各种伤残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退伍军人等复退军人生活补助,含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人生活补助。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指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退伍军人等复退军人生活补助,含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人生活补助,及其他支出。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的安置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养老机构建设、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行补助等。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对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免费火化补助,生态公墓建设补助,县殡葬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县社会福利院、第一敬老院,乡镇敬老院的人员经费、运行经费补助。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上级安排用于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地方安排用于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 指其他安排用于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价格补贴和春节慰问等临时性补助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价格补贴和春节慰问等临时性补助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指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指流浪人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站的运转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 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救助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指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精减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支出。

4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指农村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失能失智老人家庭护理员培训、民办养老机构补助、养老服务补贴等其他支出。

4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5.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局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6.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指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

47.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城乡医疗补助(项): 指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4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指县养老中心建设的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5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指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殡仪馆火化专项业务支出。

5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的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 联系电话:0578-6824945
浙ICP备11042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