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
(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2、受理条件:
当事人必须是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
3、需提供材料:
(1)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离婚者还要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3)丧偶者还要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原配偶的死亡证明;
4、办事程序:
①提交证件申请—→②填写《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③审查—→④出证
5、办事时限:符合出证条件的随到随办。不符合出证条件的,说明理由。
6、收费与否及收费标准:无。
7、办理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77号二楼;电话:683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