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田县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青科〔2016〕42号)文件,我局决定对2017年度第一批青田县科技创新券进行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申请材料:
1.《青田县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一式一份);
2.服务合同:检验检测、检索查新、科技培训等技术服务协议(合同)等复印件;技术转让、技术研发、技术咨询等合同复印件;
3.付款材料:包括凭证、发票、银行回单,同时提交发票原件审核;
4.服务结果材料:如查新报告、检测报告、测试报告、科技咨询报告等复印件;或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所产生的支出有效证明材料(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方案、研发机构购买研发仪器设备的购置合同等复印件)。
以上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二、兑现申请要求及时间:
1.相关费用支出时间应在创新券有效期内;
2.兑现申请单位或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创新券资金的单位,注销其科技创新券,追回其通过不合理手段获取的资金,在三年内不再给予各级各类科技经费支持。
3.所有证明材料需将原件完整上传至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创新券使用申请栏)(上传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书面材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于2017年12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青田县行政审批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1号楼4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电话:6036007
三、办理兑现手续:
兑现申请材料经我局审核通过后,兑现单位需开具科技创新券补助发票或收据。付款单位:青田县科学技术局;款项内容:2017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券补助;发票或收据必须加盖单位财务章;收据背面写上开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发票邮寄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12层1213室,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6816080,邮编:323900。
附件:青田县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青田县科学技术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