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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枫桥经验 提升“季宅模式”---季宅乡组团赴海宁、枫桥考察学习
来源: 刘燕玉 时间: 2012年03月27日

 

    为学习借鉴发达县区先进经验,进一步深化“季宅模式”,提高我乡政法综治工作水平,实现季宅乡社会管理经济发展新突破,近日,季宅乡党委政府在县司法局的牵头下,赴海宁、枫桥两地考察学习。

                              

    考察团一行首先与海宁市司法局领导开展了座谈会。海宁司法局局长金中一从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等方面介绍了海宁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  随后,考察团一行实地走访了周王庙司法所与长安司法所,参观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查看了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翻阅了人民调解台账制作,并就硬件设施建设、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意见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次日,考察团一行来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乡镇的典型”诸暨市枫桥镇。

    据悉,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在党的领导下,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好经验,被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为“枫桥经验”,向全国推广。此后几十年,枫桥干部群众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发展“枫桥经验”,率先建立综治办、首创帮教工作法、四前工作法,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旗帜。以大平安统筹社会和谐,成为基层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新典范。开创了矛盾少、秩序好、发展快、社区平安、社会和谐新面貌,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稳定与发展的新路子。

                             

    在枫桥镇,考察团通过听情况介绍、看图片展览、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学习枫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途径和方法。考察团一行首先参观了枫桥镇综治中心、老杨调解室、司法所和档案室等各功能区,深入了解了“枫桥经验”的诞生及发展运作模式,并就做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开展了交流。在新形势下,无论是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还是建设和谐社会,都对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我乡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枫桥镇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于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通过此次考察,学习先进经验,考察团成员纷纷表示,受益颇多。与先进地区相比,我们存在距离,要迎头赶上。下一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突破,查漏补缺,完善机制,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抢抓机遇,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建设内涵,拓展外延,深化提升“季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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