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对象 |
办理 人员 |
服 务 程 序 |
1 |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
党员 |
朱洪晓 |
持身份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 |
2 |
流动党员报到登记 |
党员 |
朱洪晓 |
持身份证、流出党员活动证办理。 |
3 |
农村私人建房手续办理 |
本乡建房户 |
吴安乐 |
本人申请、村委审核,上报辖区国土所、村镇建设办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规划部门审批。 |
4 |
《生殖健康服务证》、《再生育证》 |
本乡育龄人员 |
吴玲玲
洪兴钟 |
持双方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职业状况证明(需写明户口性质,有无工作单位)、新婚夫妇二寸合影照2张(《再生育证》女方一寸近照1张),及本人申请村委会盖章,经计生办审核后办理。 |
5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外出育龄妇女 |
吴玲玲
洪兴钟 |
持户口簿、身份证、村委会证明、1寸照一张,已婚带结婚证并落实可靠避孕措施,经计生办审核后办理。 |
6 |
计生证明 |
本乡人员 |
吴玲玲
洪兴钟 |
持村计生证明双方户口簿、双方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经计生办审核后办理。 |
7 |
《独生子女证》 |
本乡未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 |
吴玲玲
洪兴钟 |
持双方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生殖健康服务证、全家合影照2张,本人申请(村委会统一盖章),经计生办审核后办理。 |
8 |
户口申报 |
本乡新生儿 |
吴玲玲
洪兴钟 |
持小孩出生证明、户口簿、《生殖健康服务证》、《再生育证》、结婚证办理。 |
9 |
户口注销 |
丧者家属 |
高湖 派出所 |
持丧者户口簿、火化证明等相关材料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
10 |
代办老年优待证 |
本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季金勇 |
持户口簿、身份证、1寸免冠红底照一张,交填相关表格乡老龄委办理。 |
11 |
代办低保证 |
本乡低保户 |
季金勇 |
户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资料;村委会初审并提交评议小组评议、公示;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 |
12 |
五保户证 |
本乡60周岁的孤寡低保对象 |
季金勇 |
本人申请、村里通过、乡镇审核、协议书、合同书民政局审批。 |
13 |
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手册》 |
公示名单中本乡被征地农民 |
阮巧伟 |
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2张,村、乡(镇)审核,报县社保中心办理。 |
14 |
合作医疗办理 |
本乡人员 |
陈长玲 |
持户口簿及相关费用,交乡政府统一收集,由县农医办办理。 |
15 |
残疾证办理 |
本乡残疾人员 |
季金勇 |
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寸照5张,领取并填写《登记表》,到县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康宁医院)体检,交县残联审批。 |
16 |
居住证办理 |
外来人口 |
高湖派出所 |
凭身份证、照片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登记。 |
17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个体工商户 |
船寮工商所 |
按提交材料规范,直接到辖区工商所办理 |
18 |
餐饮业(小吃店)卫生许可证 |
餐饮从业人员 |
船寮工商所 |
按提交材料规范,直接到辖区工商所办理 |
19 |
群众需要的有关证明 |
本乡人员 |
魏丽芳 |
本人申请、村委会同意,登记备案。 |
20 |
咨询服务和发布信息 |
本乡人员 |
相关工作人员 |
发布信息由各职能单位提供信息来源 |
21 |
农业保险、农机补贴 |
本乡人员 |
阮巧伟 |
持身份证填写相关申请表 |
22 |
林业采伐证许可证、林权纠纷受理 |
本乡人员 |
朱洪晓 |
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林木所有者填写《林木采伐申请表》 |
23 |
养老保险 |
本乡人员 |
陈长玲 |
待遇审批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证明等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