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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千峡湖水上搜救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7年05月08日

根据县编委《关于同意设立县千峡湖水上搜救中心的批复》(青编办〔2017〕15 号)文件,经研究决定,根据工作需要,千峡湖水上搜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所需

专业

学历

(学位)

备注

千峡湖水上搜救中心

水上执勤水上搜救

4

不限

高中及以上

1.男性;

2.具备下列四个条件之一:①持有《船员适任证书》;②持有摩托艇驾驶证书;③持有《潜水员证书》;④部队退转军人。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吃苦耐劳、纪律性强、服从指挥、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如持有《船员适任证书》、《摩托艇驾驶证书》、《潜水员证书》的人员,年龄要求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4日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址:青田县港航管理局5楼办公室(青田县临江东路147号),咨询电话:0578-6820949

    报名方式:需携带(1)报名表1份;(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毕业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潜水员证书、退转军人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4)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2、考试

    考试主要由两方面组成:体能达标测试和面试。

    (1)体能达标测试:500米游泳,在30分钟内游完,泳姿不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直接淘汰,不能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2)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人员自动淘汰。

    体能达标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编外用工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县有关编外用工人员待遇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项,由青田县港航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青田县水上应急搜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青田县港航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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