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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
 
来源: 佚名 时间: 2018年01月03日
 

   青田县鹤城街道一村是青田县委、县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交通的中心。于1954年由县城农业户从原鹤城镇13个居民区中划出,原称鹤城镇农业生产合作,1956年合作社改称鹤城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11月易名为鹤城镇农业大队(1978年12月按照蔬菜和粮食生产分设农业大队与蔬菜大队,1983年10月改名为鹤城一村和二村,一村为粮食生产专业村),历属鹤城镇,2012年5月改属鹤城街道。范围东至塔山下,南至瓯江,西至樟树湾,北至仁塘湾村交界季庄双石柱,全村面积5.72平方公里,辖季庄、上山湾2个自然村,下设15个村民小组。截止2016年10月,共有人口632户,计2096人,耕地面积265亩(其中水田245亩),林地面积2785亩,实现全年农村经济总收入3029.1万元(其中村集体可支配资金818.9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127.5元。现有党员32名(其中女党员5名),35岁以下的3名,平均年龄60.42岁,初中以上文化15名,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8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共10名。此外,村经济合作社、社监会、村监会、共青团、妇联、民兵、计生等组织的干部兼职。

   该村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村务公开全面真实,民主决策依法规范,民主管理科学有序,民主监督切实有效,社会和谐群众满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始终坚持以大局为重,认真执行县城总体规划,尤其是用地方面,为我县学校、医院、体育馆、殡仪馆、垃圾场、道路、大桥各类公益事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房等提供集体土地达1631亩(其中城市道路、公共绿化用地110亩全部无偿使用,其他用地均低价征用,从未享受过任何“留用地”或其他优惠政策待遇),为支持全县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2006年被评为 “浙江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 连续两届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还先后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支部、村委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五好村党支部”和“模范村民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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