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村居设在瓯江北岸而得名。行政村以驻地北岸自然村命名。清康熙二十年(1861),隶属五都。民国31年(1942),归城区五下乡管辖。民国37年(1948),属城区五溪乡。1951年1月属陈山乡。1985年10月属陈山公社管辖。11月9日,隶属陈山管理区。1961年10月10日,隶属陈山公社。1981年10月9日,陈山公社改称金田乡,为金田乡管辖。1983年10月,属金田乡。1992年5月并入鹤城镇。2012年5月改属鹤城街道。位于县城西北面,海拔20米,距县城4公里。东邻一村、石臼村,北靠陈山村,南、面临瓯江,西邻石溪乡。在册总户数为358户,1218人,常住人口566人,外出(包括在国外)449人,长期居住在县城203人,刑满释放人员5人,底保14户20人,社区戒毒1人,精神病人员1人,重点青少年1人,面积2.36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