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高湖镇召开村监会主任例会,镇纪委书记郑叶丽、镇纪委专职副书记、镇纪委专职委员等相关同志,各村村监会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镇纪委书记郑叶丽带领大家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传达贯彻《关于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通报》,指出,全体人员要深入领会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到融会贯通,真学真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随后,开展了村监会主任业务培训。镇财务工作人员就村级财务管理中资金使用范畴、票据规范管理、村级工程项目监督等方面进行分析讲解,并结合村监会会议记录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进一步帮助村监会主任理清工作思路,厘清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方法。

最后,郑叶丽强调,各村监会班子成员要摆正自身定位,勇于担当尽责,敢于较真碰硬,遇到困难及时向镇纪委反映,扎扎实实做好农村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