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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关于做好2015年助学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15-06-18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5年助学工作的函

 

各县(市、区)关工委:

为做好2015年高考贫困学子助学工作,请各县(市、区)关工委结合实际,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高考贫困学子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除“关怀家助力高考”受助学子家庭情况已进行过调查摸底的之外,对上报到市关工委助学平台的高考贫困学子家庭情况,各县(市、区)关工委要做好事先调查摸底工作。

二、做好高考贫困学子资料录入助学平台工作。请各县(市、区)关工委于76日前,将辖区内“关怀家助力高考”学子和准备向相关媒体推荐的家庭较困难学子资料作为第一批次录入到市关工委助学平台。并根据需求,做好其他学子资料录入工作(录入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去年,且及时同市关工委办公室沟通)。

三、做好学生推荐和相关服务接待工作。请各县(市、区)关工委于6月底前,将辖区内建议向社会爱心人士(企业)推荐的四年结对学生和建议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学生情况上报到市关工委办公室。请缙云、龙泉、庆元、云和、景宁等县(市)做好迎接杭州《都市快报》记者团采访准备事宜,请其他县(区)做好《丽水日报》、《处州晚报》记者采访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关工委要积极配合做好社会爱心人士(企业)来电来访服务接待工作。

四、做好学生申请表及申请资料相关审核上报工作。按照往年经验,对今年上报到市关工委的学生资料,一般应要求其填写《丽水市关工委帮困助学申请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1),并附上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先要求一并报送3张学生家庭情况照片(房子外观、厨房、卧室),今年不再作硬性要求。上述资料要求8月上旬之前上报到市关工委办公室。省关工委开展的“福彩牵手·助圆大学梦”活动和《钱江晚报》“中天·钱报”助学活动相关资料,我们将根据其要求,另行发函部署。

五、做好学生结对情况反馈和助学信息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关工委要及时关注上报到市关工委助学平台上的学生结对情况,及时反馈市关工委助学平台上学生的结对情况。同时,根据2014617日市政府协调会精神,请各县(市、区)关工委及时登陆“丽水市普通高中贫困毕业生助学信息系统”http://zhuxue.zjlsedu.org/index.aspx),查看辖区内学生结对资助情况。确保该平台与全市关工委系统助学平台“丽水贫困生报道”两个平台资料相一致,确保平台资料与实际结对资助情况相一致,便于市政府统计全市关工委系统2015年资助大学新生情况(各县(市、区)关工委登陆名和密码详见附件2)。并注意收集助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爱心人士、企业,关工委“五老”,历届结对学生)和助学工作中有代表性的照片,及时上报市关工委办公室,共同做好助学信息宣传工作。

    六、协同市残联系统做好助学工作。今年市残联将资助50名残疾家庭子女上大学(安排各县残联5个名额,要求父亲或母亲残疾),每人给予助学金3000元。由各县(市、区)残联负责在7月底前做好辖区内5名学生申请表和相关资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在上报到市残联之前,各县(市、区)残联会将该5名学生情况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发给各县(市、区)关工委,由各县(市、区)关工委负责审核是否存在两家系统重复资助的现象,并将5名学生资料输入丽水市关工委助学平台。同时,请各县(市、区)关工委将上报到市关工委助学平台的残疾家庭子女(其家庭成员中有一个是残疾的就可以)情况连同县残联的电子表格加以汇总上报到市关工委办公室,以便助学工作结束后,及时汇报宣传。并请各县(市、区)关工委会同县残联做好残疾人学生上大学的政策宣传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免除残疾人大学生学费住宿费的通知》(浙财〔201416号)精神,免除残疾人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建议各县(市、区)关工委在助学活动中加以关注,避免出现重复资助。

 

附件1:《丽水市关工委帮困助学申请表》

 

  

                                 丽水市关工委

                                   20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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