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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打造侨乡特色审批服务最佳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文章来源: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打造侨乡特色审批服务最佳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17328

    (此件公开发布)

 

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

打造侨乡特色审批服务最佳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努力打造“决策更高效、审批更便捷、服务更周到、联系更热情”的侨乡特色审批服务,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14号)等要求,就全县“最多跑一次”落地见效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最多跑一次”理念和目标,坚持需求、问题、效果导向,确保年内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工作要求。围绕建设“美丽青田、幸福侨乡”战略目标,突出以“政府提效、服务提质”为核心,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倒逼“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努力打造“决策更高效、审批更便捷、服务更周到、联系更热情”的侨乡特色审批服务。

二、实施范围

县直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夯实“最多跑一次”工作基础

1.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系统与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应用,有序推进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归集统一至政务服务网,实现省、市、县政务服务网数据同步交换、部门数据共享,解决多网并存、多系统办理及“二次录入”等问题;制定并公布网上办理、预审路径及操作规程,推进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服务模式,实现公众办事“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基本实现网上申请、预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府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6月底前完成)

2.优化应用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依托行政权力事项库,维护更新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实现“一个窗口录入、平台信息共享、材料网上预审、网上联合审批、全程电子跟踪”,最大限度缩短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牵头单位:发改局、审批中心、县府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3月底前完成)

3.开通网上申报和支付功能。加快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APP建设,推行在线咨询互动、提供申报(预审)功能。整合部门自建系统,开发应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缴费支付体系。(牵头单位:财政局、县府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6月底前完成)

4.开展“双向快递”服务。全面推出办事材料、证照文书“双向快递”服务,逐步形成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机制,群众和企业可通过自主选择,实现足不出户收到证件。(牵头单位:审批中心;责任单位:邮政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4月中旬完成)

(二)深入破解审改难点,健全“最多跑一次”工作机制

1.推行“一站式集成服务”模式。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优化部门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要求,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要100%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80%以上的部门审批科室要集中到行政审批中心或分中心,建立健全批管分离机制,做到授权到位、人员到位,配优配强审批人员,完善提升行政审批中心、分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行政审批模式。(牵头单位:编委办、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6月底前完成)

2.推行综合窗口受理机制。优化整合办事窗口设置,根据群众和企业需求,设置“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等若干综合窗口,及时完善办理事项要求、审批服务流程,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推行“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办理机制。(牵头单位: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3月底前完成)

3.推行负面清单外工业投资项目高效联合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实行“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承诺备案制,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负面清单外工业投资开工落地60天。(牵头单位:经信局、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9月底前完成)

4.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根据《青田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联审批、联合会商、联合服务等机制;积极探索1200平方米以下小规模公建(房建类)项目等符合我县实际的便利化审批。(牵头单位: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6月底前完成)

5.进一步规范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全面推广中介服务网上竞价平台,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标准、跟踪指导、加强监管;强化中介机构、中介服务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力争服务费用、服务时间再压缩25%以上。(牵头单位:审批中心;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4月底前完成)

6.实行办理事项容缺受理。深入梳理、优化流程,变更多承诺件为即办件,实行当场办结。持续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可容缺受理、承诺提交的实行容缺、承诺办理,允许通过网络形式补交。(牵头单位: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5月底前完成)

7.推行审批窗口双告知制度。对缺件事项,实行一次性补正告知;对否决事项,须明确告知不能办理原因及救济途径;可通过其他方式救济办理的,承办人未告知救济途径、申请人有投诉的,实施问责制。(牵头单位: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4月底前完成)

8.建立投资项目跟踪监督机制。行政审批中心负责定期收集各乡镇(街道)基本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建立项目审批进展定期通报制度;同时要加强跟踪分析,及时协调过程问题,实行限期催办督办,严重超期等问题由县政府督查室专题督办,并视情况与当年考核挂钩。(牵头单位: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3月底前完成)

9.推进“最多跑一次”流程标准化。导入6S现场管理理念和工具,制定发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标准,建立健全办理指南、工作流程体系,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牵头单位:审批中心、编委办、法制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6月底前完成)

10.建立大代办服务格局。围绕重大招商项目、“青商回归”和“侨商”投资项目等,按照业主自愿委托原则,健全审批中心综合窗口、开发区、招商局和乡镇(街道)服务机构的上下联动代办服务网络,建立以首席代表代办或购买服务代办等多种方式的大代办服务格局,实行“一对一”精准代办服务,及时跟踪和协调解决审批过程问题,做到“审改修路、代办试路”,推动审批服务进一步提速提质。(牵头单位: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6月底前完成)

11.建立健全审批服务分层协调机制。日常服务协调,按照及时有效原则,由审批中心负责随时牵头组织;疑难问题协调,由“最多跑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协调推进;重大问题协调,由“最多跑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县政府不定期专题研究。(牵头单位: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6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最多跑一次”工作运行

1.推进标准化执法。启动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并严格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优化现有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流程,规范裁量标准,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行、一次到位”等机制,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现象。(牵头单位:编委办、法制办;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6月底前完成)

2.推进信息化执法。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运用数据共享、信息互联手段,探索智慧监管、技术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牵头单位:法制办、县府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6月底前完成)

(四)建立内外畅通渠道,强化“最多跑一次”工作监督

1.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咨询投诉回应制度,充分发挥“12345”等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平台作用,畅通“最多跑一次”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受理平台和部门监管执法衔接,督促部门及时落实合理诉求,做到“群众有诉求、部门须回应”。(牵头单位:信访局;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4月底前完成)

2.建设信用体系。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制度性作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鼓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4月底前完成)

3.加强网上监管。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确保“最多跑一次”工作监督更加完备有效。(牵头单位: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5月底前完成)

四、实施步骤

(一)梳理公布阶段。各单位要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部署,提出“最多跑一次”目标计划。20173月底前,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布第一、二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确保达到总事项的80%6月底前再公布若干批,达到总事项的90%以上。

(二)全面督查阶段。根据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和要求,县政府督查室将在20175月、8月,组织专项督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回头看”,完善“最多跑一次”工作机制,总结评估、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一把手”要抓好工作部署、重要方案把关、关键环节协调、落实情况督查等工作。县府办负责改革总协调,落实督查,牵头“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县行政审批中心负责牵头行政审批等事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编委办负责牵头公共服务和乡镇(街道)“四个平台”等事项改革工作;县法制办负责牵头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相关工作,负责提出适用改革法律意见,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县财政局负责牵头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事项改革,统一推进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应用等;县信访局负责牵头咨询投诉回应制度落实等。其他各参与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加快梳理,优化流程,共同推进改革措施落地。

(二)强化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加大“最多跑一次”改革宣传力度,做好各项举措解读和舆论引导,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要积极宣传改革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三)建立考核机制。“最多跑一次”改革列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最多跑一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督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印发

 
 
 

(供稿人: 责任编辑:吴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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