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促进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政协提案办理有关规定,决定评选2017年度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优秀承办件。
一、评选名额
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设4个,优秀承办件设10件。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承办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建立、健全有效、规范的办理工作制度;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承办人员分工明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解决提案所反映的疑难问题,主动审阅签发提案答复件,积极为办理工作创造条件。
2.办理规范,注重实效。严格执行县政协提案办理有关规定,按期办复;对提案的答复针对性强,格式规范;办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委员的联络,面商率达到100%。
3.反馈到位,满意率高。委员反馈率100%,满意率达95%以上;不满意件重办及时,重办后,委员仍不满意的,有主动向交办机关做出书面说明。
4.认真总结,吸收经验。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办理经验,形成书面材料,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二)优秀承办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领导重视并及时研究部署办理工作,责任明确,办理过程认真负责。
2.承办件所提问题已解决、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办理效果明显,有一定影响力。
3.承办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答复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有分析、有措施。
4.提案人对办理工作和办理(包括重办)结果表示满意。
三、评选程序
1.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及优秀承办件申报情况,进行初评,提出意见。
2.县政协主席会议对初评意见进行审定。
3.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优秀承办件结果将在青田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大会上进行表彰。
四、材料要求
请各承办单位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提案办理工作总结、重办后不满意件的说明和先进承办件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县政协提案委(qtzx190@163.com)。已报送过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可不再报送;优秀承办件每个单位申报不得超过3件,每件一个总结材料,主要包括承办件介绍、办理过程、委员反馈情况等内容。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田县政协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