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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青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0    文章来源: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7年青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10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青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6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65号)精神,2017年青田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以政府门户网站和地方媒体为依托,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增强公开实效。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围绕财政、金融、就业等经济发展领域的政策,通过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等方式,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向市场和企业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加强舆情的收集和研判,及时发现涉及我县经济发展的不实信息,主动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信心。及时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青田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重点增加我县推动转型升级、振兴实体经济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全面了解经济形势。做好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县财政<地税>局、县人力社保局、县金融办、人行青田支行、县银监办、县统计局、县审计局)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减税、降费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整合税务网站、新媒体、自助终端等服务资源,主动推送、加强宣讲、做好引导,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地税>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国税局)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落实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围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工业技术改造、生态环保等我县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审批中心)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主动公开青商、侨商回归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吸引产业回归、资本回归,助力青商、侨商回归,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地税>局、县招商局)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精减规范权责清单项目,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通过政务服务网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及动态调整情况,并通过在线反馈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推动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借助互联网和公共数据共享等手段,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整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机制。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加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并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立足需求导向,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市场监管局、审批中心)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公开县属企业生产经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县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县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县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县财政<地税>局、县国资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批发市场、综合市场、农贸市场价格信息,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围绕“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及时发布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信息。进一步加大粮食安全信息和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公开力度,推动我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补贴、新型农业主体培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和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责任单位:县财政<地税>局、县国税局)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推进我县制造业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制订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淘汰落后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适时向社会公示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督促指导县属企业做好有关公示公告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地税>局、县国资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消费市场运行情况,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区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报告。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局、县体育局、县旅委)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县农办<扶贫办>、县民政局)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加大全县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发挥新媒体主动推送功能或运用手机短信,主动向群众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加大空气、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五水共治”,及时公开剿灭劣Ⅴ类水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督查考核情况以及河湖保护情况。(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治水办、县建设局、县水利局)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有序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计局)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化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督检查和抽检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药品监督抽检、飞行检查、规范认证以及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制订金融领域相关政策时,对需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向社会公布的,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发挥主流新闻媒体作用,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及时发布化解不良资产进展情况,动态发布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青田支行、县银监办、县财政<地税>局)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对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深化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指导、督促各地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年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进一步完善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征地信息。(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农办<扶贫办>、县房征办)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执法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积极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的制度机制和公开方式,准确反映地方实际和特点,如有条件的话形成自身特点亮点。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稳妥的通过网络、新媒体等根据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县信息公开办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的要关停上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能够确定救济渠道的,应予以明示,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印发

(供稿人: 责任编辑:吴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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