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青政办发〔2017〕108号
索引号:
  00265290x-02-2017-4033
生成时间:
  2017-12-28 00:00:00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加快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实施细则》已于20171228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答: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县领导的工作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农业政策的导向作用,保证政策连续性,有效推进我县生态精品农业快速发展,有效解决农民增收这一“三农”工作的根本,进一步实现农业转型增效。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精神,增强优农惠农政策的可操作性。

三、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答:《加快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实施细则》(送审稿)总体分为十七大点,主体部分共四十二条,概括来说,文本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项目适用和管理;第二部分是政策条款组成,详细规定了《实施意见》中稻鱼共生、杨梅、油茶、茶叶、笋竹五大主导产业;中药材等特色种养业;农业品牌创建、农产品加工、营销体系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主体培育;农业基地基础设施、休闲观光基地、农旅融合平台建设等内容进行了具体化的规定;第三部分是资金、程序和验收等管理上做了具体的规定。

六、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答: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171228,施行日期是20171228日。为更好的做好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工作,故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青政办发〔2017〕108号.cebx

( 供稿人:县府办 责任编辑:法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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