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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田县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文章来源:青田县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17519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交通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交通安全工作,有效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防事故、保安全、促畅通”为核心,以提升安全保障、治理清除隐患、构建交通安全文化为重点,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推动全县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   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严格执行“三个必须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安全第一,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着力夯实交通安全基础性、源头性工作;坚持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各部门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以及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三、   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安装更新一批道路和水上安全设备设施,消除一批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全县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重点车辆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确保2017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按照“轻重缓急,先重点后一般”的整治要求,加快推进桥梁改造提升工程,逐步实施乡村路段的钢制防护栏建设。到201712月底前,完成临江特大桥、溪口大桥、三脚湾大桥、港头一桥、湖口大桥等5座桥梁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对良川-五源山、平孙公路-平溪、季宅-缙云石笕、鹤城-贵岙、汤-金鸡山、上叶-后降、湾上-横坑、祯旺乡-显胜寺至吴畲、舒桥乡-王岙至蔡坑等乡村路段,投入资金800万元,完成建设钢制防护栏50.1公里。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乡村路段钢制防护栏建设320公里。

牵头单位:公路局

(二)加强公路亮化工程建设。实施路灯增设更新工程,在2017年完成对330国道青田段沿线村庄路段的路灯增设亮化工作。力争在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县内国、省道沿线乡镇村庄路段的路灯增设更新。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安监局; 责任单位:建设局、公路局、属地乡镇(街道)

    (三)加强重点路段隐患治理。深入推进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工作,重点加强临水临崖、高落差、急转陡坡、连续转弯等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制度和挂牌督办机制,实现隐患挂牌、整改、销号全过程跟踪监管,确保每年消除一批,治理一批,整治一批,逐步提升道路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交通局;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四)加强“四小车”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查处“四小车”违法上路与非法营运活动,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力争2017年底前全面淘汰非法营运“四小车”。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在2017年内落地城市微公交项目,完成公共自行车投放200辆,形成城市公共交通立体布局,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挤压“四小车”生存空间。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交通局、执法局、属地乡镇(街道)

(五)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以货车、工程车、危化品运输车、客运车、校车、旅游包车监管为重点,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路面执法纠违行动,严查道路运输车辆非法营运、非法加高改装、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纳入监控平台,进一步规范通行行为,遏制和减少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客、货、驾各类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车辆设备,制定安全事故、“三防”、危险品泄漏等各类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交通局;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建设局、教育局、旅委

(六)加强文明交通秩序整治。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强驾车陋习整治力度,以定期或不定期设卡检查和日常检查为抓手,重点严查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行为,有效解决城区交通秩序突出问题。开展“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搭建“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等活动载体,加强文明劝导,提升驾驶人、行人的安全意识。

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宣传部、交通局

(七)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水上交通运输、船舶超载、非法载客、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行为,加强千峡湖、瓯江流域青田段等重点水域的通航秩序维护。逐步推进“水上康庄工程和“美丽渡口”创建工作,加强各旅游景点所建造的渡运码头、渡埠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建立和完善联动与救助网络协调制度,积极组织“三防”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港航局; 责任单位:水利局、旅委、千峡湖管理处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75月底前完成)。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子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细化进度安排。于530日前将子方案上报至县安委办。

(二)开展摸底排查20176月底前完成)。由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相关道路安全设施建设里程数和各类重点车辆情况,全面排查事故多发点段、道路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使用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具体工作细节,做好集中治理准备工作。

(三)实施集中治理20177-11月底前完成)。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行动任务时间安排,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开展“四小车”、 货车、工程车、客运车、校车、旅游包车等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加强桥涵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客货运场站等风险点隐患治理。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日常监管队伍,强化重要区域、核心部位和重点路段的巡查防控。

(四)提升巩固成效20171220日前完成)。集中整治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开展整治行动“回头看,进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全面总结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1220日前,各牵头部门将工作总结上报至县安委办。

六、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根据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牵头部门要各自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的重点任务工作组,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抓好实施,细化职责分工,分解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查确保措施落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各级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对因部门职能交叉形成的弱点难点,要积极履行协调统筹职责,加快推进问题整治;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隐患和整治难点,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会商,合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每一阶段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将各自负责的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送至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执法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大整治行动相关执法力度,将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作为推动整治行动的利剑,认真组织对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员的监督执法。对“四小车”、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更要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视情况挂牌督办,防止事故发生。

(四)广泛宣传确保氛围浓厚。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各种媒体作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借助“安全生产月等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教活动,积极开展“一创一治、“文明过马路、礼让斑马线等系列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全面提升民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使安全出行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印发

 

 

(供稿人: 责任编辑:吴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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